建水縣全面強化脫貧項目資金使用監管,堅持“嚴格項目審核、嚴格項目監管、嚴格資金使用”,力求項目資金監管到位、使用安全,為深入推進精準扶貧筑牢安全屏障。
嚴格項目審核。嚴格按照“四到縣”要求,做好項目審批工作。根據中央、省、州下達切塊資金的額度,按照全縣脫貧計劃,圍繞脫貧重點確定扶貧項目,并經縣委、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后由縣人民政府批復。成立項目評審委員會,邀請相關職能部門業務骨干參與項目評審,確保項目選擇的科學性、可行性。按照鄉申報、縣審批的要求,根據鄉鎮上報的扶貧項目實施方案,對所申報項目進行評審,待按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后方可實施。
嚴格項目監管。按照評審后的扶貧項目實施方案,加強對扶貧項目的監管。縣扶貧辦會同縣財政局多次到項目施工現場調查了解工程進展情況,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規劃實施方案,確保工程按規定時間、進度和質量要求完工,對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責成施工單位返工,確保全縣扶貧項目資金無任意調整挪項、無擅自分散使用,無“半拉子”工程現象發生。
嚴格資金使用。全縣財政扶貧項目資金管理嚴格規范,資金安排落實精準扶貧要求,整村推進、扶貧小額信貸、勞動力培訓等項目扶持到村、到戶。嚴格執行財政扶貧資金專戶管理,封閉運行,在項目申報、評審、審批到資金下撥、使用的各個環節,主動接受審計、財政部門和監察委的檢查、審計和監督,始終做到專款專用,足額到位。(王雪嘉)